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期刊 > 《世界中医药》 > 20171
编号:13621658
糖尿病肾脏病分期辨证规范与疗效评定方案及其研究(3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7年1月1日 《世界中医药》 20171
     1)显效:3个月内eGFR升高≥10%,或血肌酐降低≥10%。

    2)有效:3个月内eGFR稳定,或升高<10%,或血肌酐稳定,或降低<10%。

    3)无效:未达到上述有效标准者。

    注:糖尿病肾脏病的疗效评价,应该在明确分期的基础上,采用证候疗效评价与实验室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法。其中证候积分根据症状有无与轻重,分别可赋分值0分(无)、1分(轻)、2分(重)。对于某些特殊症状如肢体疼痛,可采用标尺法。但因为糖尿病肾脏病是一种病情不断进展、肾功能不断进退的疾病,因此有必要引入终点事件评价和生存质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,建立糖尿病肾病疗效分期综合评价方案。临床试验过程中,可以采用早期糖尿病肾脏病进展到临床期,临床期糖尿病肾脏病血肌酐翻倍,或进展到透析作为终点事件进行疗效评定。

    附:糖尿病及其并发症中医证候诊断标准

    参照“1992年山东明水中华中医药学会糖尿病分会第三次大会通过的《消渴病中医分期辨证与疗效评定标准——消渴病辨证诊断参考标准》[11]与《糖尿病及其并发症中西医诊治学(第2版)》[4],依托国家科技部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”:《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》子项目——中药新药治疗糖尿病肾病疾病临床试验示范性研究课题 ......
上一页1 2 3 4下一页

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,全文长 4538 字符